蓝鲸新闻8月27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违规。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梁述敬、董事会秘书曾扬鉴、财务负责人黄文谱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卜元虎、时任财务负责人何洋海、时任董事长何黎明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四川证监局对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梁述敬、曾扬鉴、黄文谱、何黎明、卜元虎、何洋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