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旅客对民航消费需求十分旺盛,近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对民航机票超售认知开展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旅客对航班超售情况下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缺乏充分了解,对有效的维权途径感到困惑。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向航空公司提出四项规范要求,严禁航空公司采用小字、折叠、隐蔽弹窗等方式规避告知义务,确保旅客在购票前完整知悉相关风险。
旅客认知显露盲区 行业告知存在漏洞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围绕旅客认知、企业告知、行业运营三大维度开展调查,调查发现四大问题。旅客认知存在盲区,规则掌握程度有限。调查显示,虽然近九成(84.85%)旅客听说过机票超售,但是近七成(67.12%)旅客并不能够完整掌握航班超售规则。对于超售后全额退改签、食宿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仅近三成(26.96%)旅客清晰知晓,遭遇超售问题时易陷入维权困境。
购票告知机制存在漏洞,风险提示形同虚设。购票过程中,超七成(71.61%)旅客反映超售风险提示文字过小、位置隐蔽、辨识度低。在告知文字方面,超半数(55.89%)旅客认为表述模糊;另有超两成(20.89%)旅客表示,补偿标准、处置流程等关键信息被刻意隐藏,部分购票渠道全程无任何超售相关提示。此外,约四成(40.89%)购票页面设置默认勾选条款,超七成(78.04%)旅客会跳过规则确认环节。
行业信息存在壁垒,超售情形难以察觉。民航行业常规超售比例约为3%,但在本次调查中,能够准确识别超售情形的旅客仅占0.14%。由于航空公司通常不会主动告知旅客所乘航班存在超售,加之登机流程中缺乏明确的提示环节,绝大多数旅客在不知情状态下经历了超售。
旅客态度存在差异,核心诉求高度集中。针对航班超售运营模式,三成以上(32.88%)旅客明确表示不认可,呼吁取消航班超售;近五成(44.85%)旅客虽认可该模式,但要求完善告知与补偿服务。尽管旅客态度存在差异,但其核心诉求高度统一,集中指向运营规范化、告知透明化、补偿合理化。
三地消协向航空公司提出四项规范要求
针对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向航空公司提出四项规范要求。压实事前告知责任。航空公司需在购票页面、机场公示区、官方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醒目公示超售规则及分级补偿标准,严禁采用小字、折叠、隐蔽弹窗等方式规避告知义务,确保旅客在购票前完整知悉相关风险。
坚守自愿处置原则。航班超售处置需执行标准化流程,优先征集自愿放弃座位的旅客,严禁强制拒载。同时,建立特殊旅客优先保障机制,对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未成年人及紧急出行、联程出行旅客予以优先登机保障。
落实超售退改规定。对因超售无法正常登机的旅客,无条件办理全额退票或免费改签;对因超售导致滞留的旅客,需健全食宿及交通配套保障措施。统一公布分级现金补偿标准,不得以航空积分、代金券替代现金赔偿,简化赔付流程。
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合理调控航班超售比例,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常态化开展一线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应急处置流程与沟通方式。同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进处理。
旅客遭遇航班超售 依法享有五项消费权益
除提出规范要求外,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还明确了旅客遭遇航班超售时,依法享有的五项消费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旅客在遭遇航班超售时,首先享有消费者知情权。航空公司需在购票、值机、登机全流程醒目公示超售处置流程及补偿标准;二是享有特殊旅客优先保障权。超售处置全程遵循自愿原则,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未成年人、紧急出行、联程出行旅客理应享有优先登机权利,不可强制拒载;三是享有机票免费处置权。旅客可申请全额免费退票或免费改签,航空公司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四是享有滞留配套保障权。当日无法成行的旅客,航空公司需承担免费住宿、餐饮及交通接送全部费用;五是享有现金补偿及取证权。旅客有权要求现金补偿,可拒绝积分、代金券等替代方案。现场可要求航空公司出具书面拒载凭证,并留存订单、音视频等相关维权证据。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提示广大旅客:优先选择航空公司官方渠道购票,主动查阅超售相关条款;提前完成线上值机、选座;出行期间实时关注航班动态;对出行时间要求严格的旅客,可优先选择宽体机型、午间航班及高舱位或者购买全价客票。
此外,若发生机票超售纠纷,旅客应理性依法维权:第一时间留存客票、值机记录、现场沟通录音视频、滞留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现场明确提出免费退改签、现金补偿、食宿交通保障等核心诉求;协商无果可拨打12326民航服务监督热线投诉,向航空公司及属地民航主管部门反馈;对处置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追究航空公司违约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汪浩舟
上一篇:泰山连夜发布封山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