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今年三十二岁,是重庆人,从没爬过高山,这次五一假期和朋友去了甘孜中山峰,那地方不是正式景区,官方早就明令禁止进入,全年封山,连专业向导在五一期间都不接单,公告上写得清清楚楚,进山就是送死,他们一共五个人,提前绕开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卡点,凌晨两点硬闯进去,这不是因为迷路,而是明知故犯。
进山才三个小时就下起暴雪,当时海拔只有3800米,离最近的可以下撤的地方也就两个小时路程,照常理说这时候应该马上回头,可是他们没停下反而继续往上走,有人说这是为了打卡的执念,我觉得更像是自己骗自己,以为能扛过去或者觉得别人能做到自己也行,这种想法平时挺常见,但放在4600米的冰塔林里头,简直就是在赌命。
五月二号晚上,小琳开始恶心头晕,身上没力气,这些都是高原肺水肿的典型前兆,团队里没人给她测血氧,也没人让她吸氧气,更没人说该往低处撤,或者打电话叫救援,五个人挤在一个帐篷里,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我查过资料,高原病恶化得特别快,抢救的最佳时间只有几小时,他们不是不知道,是装作看不见,可能有人觉得她睡一觉就能好,可高原反应不讲人情,它只看人的身体撑不撑得住。
到了五月三日清晨,她完全停止了呼吸,在八个小时里,她没有给家人发消息,没有喊救命,也没有尝试爬出帐篷,不是不想活下去,而是脑子已经不清楚了,误以为再躺一会儿就能恢复过来,这种沉默很可怕,它不是冷静,是认知崩塌后被动地放弃,而其他四个人都平安下山,没有人受重伤,也没有人被冻伤,这就让人忍不住想,队伍里可能存在某种隐形分工,体力好的人、经验多的人、说话多的人,自然成了做决定的人,而她作为一个没经验的女生,在那种环境里,可能连表达害怕的机会都没有。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甘风险可以免除责任,但条件是自愿参加合法活动,他们进入的是禁区,结伴行动就产生了相互帮助的义务,不能一边带人走进危险地方,一边说各自承担后果,搜救队花了几个小时,背着遗体在冰裂缝旁边行走,差点自己也掉下去,这笔费用最终由公共财政承担。
现在短视频平台还在推广川西秘境徒步,一季度播放量涨了三倍多,很多视频标题写着零基础可冲、女生独行超美,底下评论区一堆人询问路线,博主没有资质,平台不标警告,观众把视频当作旅游攻略看,危险被剪辑成滤镜下的风景,死亡被包装成自由的代价,其实没什么浪漫,只有无知叠加侥幸,最后压垮一个人。
网上争论很激烈,有人提出队友需要接受调查,至少要讲清楚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也有人认为自己的选择要自己承担后果,不要占用公共资源来解决问题,还有人直接指出现在都2026年了,竟然有人觉得违反规定就是很酷的事,我觉得问题关键不在于她有没有勇气去尝试,而在于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对违规行为太过宽容,检查点可以绕过去,预警信号被忽略掉,身体不适没有重视,求救信息也没有回应,每一步都有人放松警惕,最后那一步断了,人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