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正式发布文旅激励新政,同步推出景区、酒店配套优惠,以政策组合拳吸引更多游客走进鹤峰、留在鹤峰,推动全县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恩施日报社、鹤峰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参加发布会。县内外20余家旅游企业及酒店、民宿代表应邀出席。
发布会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鹤峰县旅游产业“引客留鹤”奖励办法》进行全面解读,详细介绍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奖励标准及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支持方向、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为鹤峰县文旅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清晰指引。重点旅游企业同步公布了配套优惠政策。屏山景区、源龙大酒店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针对旅行社团队的票价优惠方案、特色体验项目以及针对过夜旅游团队的住宿优惠措施,与政府奖励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提升鹤峰旅游市场竞争力。
在记者提问环节,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就媒体关注的奖励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流程、旅游服务配套、市场监管、旅游安全等问题逐一回应,详细阐释政策细节,回应市场关切,切实提振文旅行业发展信心。
据了解,该办法围绕“引客入鹤”和“留客过夜”两大核心目标,针对旅行社组团、旅游专列、自驾游团队、入境旅游等不同类型设置了阶梯式奖励,同时对酒店住宿品质提升、旅游产品创新、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形成了覆盖“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的激励体系。
根据办法,旅行社组织游客在鹤峰游览1个售票景区并住宿1晚,按25元/人给予奖励;全年累计引客超2万人次的旅行社,可参评突出贡献奖,设10个等次,最高奖励50万元。同时,对新创成的国家5A、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新创成的国家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此次“引客留鹤”系列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活力,鼓励旅行社积极引客、景区景点优化服务、酒店民宿提升品质,同时持续强化旅游服务保障、规范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鹤峰旅游由过境观光向深度体验、过夜休闲转变,全力打造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文旅品牌,助力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