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游客、户外运动爱好者们:
春回大地,气温回暖,正是走出家门、畅游景区的好时节。近年来,徒步探险成为越来越多朋友拥抱自然、体验户外活动的方式。随着户外活动增多,部分游客存在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此类行为极易引发迷路、被困、摔伤、坠落等安全风险,严重威胁您的人身安全。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馨提示:
一、珍爱自身生命安全。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探险活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交通、服务配套设施、接待能力无法满足游客的需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一旦遭遇暴雨、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野生动植物侵害、自身突发疾病等意外,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请务必保持警惕,远离危险区域,切勿因一时好奇或冒险尝试危及自身安全。
二、规范旅游经营活动。各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要加强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公众要选择到正规旅游景区游玩,禁止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经营活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从事游览、徒步、探险、露营、潜水、游泳等活动。
三、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广大游客和市民要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当好自身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安全规范旅游。严格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倡议、提醒等,切勿擅自前往未开发、未开放的山林、河流、水潭、荒坡、荒滩等区域开展旅游、探险、露营、登山、徒步、攀岩、崖降等活动,以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听劝返、无视安全警示通告和倡议,擅自进入宜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探险游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若擅自进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4年10月25日,“驴友”不听劝阻进入奉新县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山区探险,组织救援后,“驴友”依法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2025年9月27日,“驴友”进入九江庐山未开放区域探险,组织施救后,“驴友”被追偿救援费7.4万元,活动组织者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日。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呼吁广大游客树立安全出游理念,自觉抵制危险“野游”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24日
■供稿:市场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