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报称,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遭破坏一案,该局已办理完毕,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24年当事人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擅自驶入“为人民服务”航标处进行漂移,对该区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2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定,责令2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张某龙罚款12000元、李某罚款8000元,2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早前,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10月21日发布通报称,已对此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在“为人民服务”航标处驾车漂移,造成了该区域草地地表被破坏。目前,调查取证已完成,案件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处理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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