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价格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专项指导,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酒店、餐饮、景区、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农贸市场等关键环节开展价格监管,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5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528家次,发放提醒告诫书565份,指导明码标价559家次,约谈经营者138家次,责令整改9家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宗。
万宁
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春节旅游消费特点,重点对住宿餐饮、景区门票、交通出行、海鲜排档等领域开展价格巡查执法,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严格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严查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低标高结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海鲜排档“阴阳菜单”、景区周边商品、酒店乱涨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860家次,现场规范明码标价行为26起。
东方
2月21日,东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合执法、全覆盖检查的方式,加强对海鲜码头流动摊贩点及海鲜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计量行为和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流动摊贩45家、固定摊位31家,检查电子秤78台件,发现市场存在明码标价牌内容不更新、填写混乱等问题,现场对市场管理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经营者进行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常识普及,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
白沙
白沙县市场监管局紧盯节日民生商品、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巡查检查和价格监测力度,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酒店客房随意涨价、违约涨价等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41家次,发放提醒告诫书62份,指导明码标价68家次,约谈经营者21家次。
供稿:价监竞争局、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东方市市场监管局、白沙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