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党组书记、局长黄宣剑
带队参加《民声热线》上线版直播节目,
与市民在线交流,回应咨询。
上线人员
市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宣剑
市文广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军燕
市文广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祎
市文广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成斌
对于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
以及韶关星直播、
“善美韶关”抖音号收到的问题,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相关领导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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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徐先生
问
今年看到很多地方都搞了演唱会,想问问近期韶关有没有演唱会?
答
为推动韶关文旅产业的发展,我们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一切优惠条件和便利措施,积极引导有意向、有资质、有实力的经纪公司来韶举办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市民 雷女士
问
我经常带小孩到风度书房看书,这段时间,看到市区有几间风度书房都引进了公司开展阅读交流、文化体验等活动,还有轻饮产品售卖,这些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市民阅读?
答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风度书房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创新打造“风度书房”品牌,着力构建“城区十分钟文化圈”“家门口的图书馆”。自2017年风度书房启动建设以来,在全市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共建成100间风度书房,累计服务读者1136万人次,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显著的成效。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风度书房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风度”品牌建设和提升风度书房“温度”,我局通过引入社会合作方参与风度书房运营,重点打造风度书房文化生态多样性,为读者打造集阅读交流、文化体验、艺术欣赏、休闲社交于一体的高质量城市文化空间,进一步满足市民读者多元化文化需求。
2022年以来,我局分2批共开展了14间书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试点。第二批试点工作刚开始,我们积极对接各合作方,通过签订《风度书房品牌建设工作合作协议》,明确权责边界与运营要求。
一方面,组织合作方进驻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细化阅读环境维护、业务规范操作等职责,要求其在合法合规开展轻饮食、文创销售等经营性活动的同时,严守书房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共同打造“可学习、可参观、可休闲”的城市文化空间;
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专题座谈会研究运营优化、人员职责分工、阅读推广活动申报等事项,推动各方资源共享、经验互鉴,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服务品质与品牌价值的双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欢迎市民群众对风度书房社会化运营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市民 高先生
问
现在微信朋友圈或者网上经常有户外运动策划人、户外俱乐部、驴友会等自行组织徒步、探险、露营、郊游等活动,这些是合法的旅游活动吗?
答
户外俱乐部、驴友会甚至个人策划的一些户外活动,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以营利为目的,定期、经常性组织、招徕不同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如果采取包价旅游形式则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相关规定,但如果组织者采取单项服务形式例外。根据《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旅游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一旦被查实,可被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另一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旅游者只因为共同兴趣爱好合伙组织出行出游,人员相对固定,非定期、非周期性组织,所有出行人员都AA制承担旅游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这种行为属于旅游者的自发行为,不属于旅游部门监管的范畴。
户外俱乐部、驴友会不等同于旅行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而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
目前,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会通过微信、QQ群等以自愿参加、相约旅游、非营利等方式吸引、组织游客外出旅游。一旦出现问题,户外俱乐部往往承担不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以各种形式逃避责任,最后由游客承担全部风险。
在此,我局提醒广大游客,参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的户外俱乐部活动风险较大,虽然现在也开始有部分户外俱乐部成立了旅行社,抗风险能力较强,但参加户外活动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切勿擅自到禁止进入或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从事登山、探险、游泳、宿营等活动,不擅自进入未经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海岛、海滩等区域活动。
市民 高先生
问
前段时间,我带小孩去KTV唱歌,但是商家说不能接待未成年人,请问商家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
我们很理解这位市民的心情,难得带小孩出去,提升亲子关系。可是要进入的是娱乐场所,首先给这位市民朋友解释一下,KTV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娱乐场所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KTV是属于文化部门监管的娱乐场所范畴,所以即使有监护人带未成年人小孩,也是不能进入KTV的。KTV相关经营者接纳未成年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主管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所以,大人不能带未成年的小孩进入量贩式KTV唱歌,商家拒接未成年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是合法的。
编辑:汤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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