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7月15日,四川一旅行社向封面新闻反映,新疆著名徒步线路乌孙古道,于今年6月开始收取50元/人的环境管理费,“不交不给办进山许可证,但是我们很多旅行社都认为,这样属于变相‘强制收费’,是不合理且没有依据的。”
7月16日,记者联系到收取环境管理费的特克斯县易城旅游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城旅投”),该公司也是乌孙古道的运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表示,“因乌孙古道清理垃圾非常困难,需要人力清运,马、马夫、运输车辆都需要费用,因此收取了一定的垃圾清运费。”同时,工作人员承认,该项收费并没有政府授权,也没有获得当地发改部门的行政审批。
旅行社:
徒步要交50元/人的环境管理费
不交费不办进山许可证
公开信息显示,乌孙古道是一条贯穿天山南北的徒步线,长度约为120公里,也是一条风景绝佳的景观大道,与夏特古道、狼塔C线并称新疆户外探险的“三大线”。
四川一家名为“驼峰旅程”的旅行社负责人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乌孙古道作为热门的旅游徒步线路,往年并没有收费,“今年所有旅行社和俱乐部都接到通知,徒步乌孙古道要交纳50元/人的环境管理费,由于穿越徒步需要提前报备、审核,环境管理费与进山许可证绑定,不交就不给办证。”
旅行社被通知要交环境管理费
王先生介绍,6月13日至今,驼峰旅程已带了9期旅行团徒步乌孙古道,每个团9~36人不等,已经交纳了约1万元卫生费。
同时,记者还联系到另外两家有乌孙古道徒步线路的旅行社,旅行社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证实了乌孙古道收取环境管理费的情况。
另外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易城旅投收取了环境管理费,却没有认真履责。“收费后,他们组织了一次‘净山行动’,还是发动当地志愿者与游客来捡垃圾。收钱没把事办好,现在天堂湖垃圾遍地,成了‘垃圾湖’。”该负责人还指出,“收费后,有人觉得反正都交了钱,肆无忌惮地到处扔。”
收取环境管理费后,仍然垃圾遍地
收费企业:
人工清运垃圾成本高
环境管理费收取未经政府授权
记者以游客身份致电易城旅投,询问收费是否有相关依据。工作人员向记者转发了一则特克斯融媒体中心账号上,一则《乌孙古道6月13日正式开放》的通知。通知指出,乌孙古道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恢复通行,所有组织徒步穿越活动的组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及审批程序。“报备与审核”部分中,明确写到“进山人员缴纳环境管理费”,出行前3个工作日内向特克斯县易城旅投提交相关书面资料。通知的落款单位为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乌孙古道6月13日正式开放》通知
工作人员解释:“乌孙古道此前存在游客垃圾不及时转运和就地掩埋的问题,我们现在安排工作人员进去用马驮的形式,把垃圾运出来,再用车拉到特克斯县城,这一趟就是200多公里,马、马夫、运输车辆都需要费用,所以收取50元/人的垃圾清运费。”关于旅行社反映的垃圾清理不到位的问题,他表示:“人太多了,存在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我们会改进的。”
除《乌孙古道6月13日正式开放》的一则通知外,记者并未查询到乌孙古道环境管理费的收费公示或其他官方文件。工作人员坦言,环境管理费的收取并无政府授权,也没有经过发改委的审批。
交费备案后,拿到的“进山许可证”
关于多家旅行社反映的“不交不给办进山许可证”,争议其强制收费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这个50元的环境管理费也不是强行的,不愿意交也可以。”
16日,记者联系了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一名负责人,提出就此事进行采访,该负责人表示:“在外地出差,派工作人员核实一下再说。”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文旅部门的回复。
律师:
乌孙古道不属严格意义上的收费景区
随意向社会公众公开收费无法律依据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丹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的项目进行了明确限制,规定前述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郭丹丹指出,乌孙古道横跨多个保护区,不属于严格意义上需要收取门票费的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随意向社会公众公开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乌孙古道6月13日正式开放》的发布主体系特克斯县文旅局,但该局不具有收费定价的主体资格和职权。目前公示文件中所称环境管理费的收取,也没有体现出经过最起码的正当程序,如是否举行听证会,有无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各方意见如何等。“文件是文旅局发布,但最终费用却交给了易城旅投,钱款流向也不明晰。”
(受访人供图)